星期一至五: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至4時30分
星期六: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
星期日及公眾假期:休息
要適應因摯親離世而帶來的轉變和平復哀傷的心情,你需要多方面的支援和協助。政府部門提供多種服務,包括死亡登記、殮葬安排、遺產管理及經濟援助等,助你度過這段困難時期。
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《生死登記條例》第14條,凡屬死於自然的個案,死者的親屬或朋友必須在死者身故後14日內經死亡登記處辦理登記。若有人拒絕或無合理辯解下不依從法例辦理死亡登記,即屬違法,一經定罪,最高罰款港幣2,000元或入獄六個月。
如個案屬於非自然死亡或死亡原因不明,相關的註冊醫生或警務人員則會向死因裁判官報告,以進行檢驗及進一步的調查。當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,登記官會於一星期內辦理該宗個案的死亡登記,並以書面通知死者的親屬。
詳細資料 : 按此
Comments